北京邮电大学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6-11-30 点击数:

教室是学校从事教学活动的场所,为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教学环境,加强教室的合理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上课教室由学校统一安排,未经教务处同意,严禁任何单位或班级擅自占用。

2、本科教学的教室由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统一调度,各学院因调课、考试等原因需使用教室时,由教务处安排。

3、为保证课堂秩序,未办理听课手续者不得进入教室听课。不听劝阻,影响课堂秩序者交保卫处处理。

4、学生平时举办讲座等活动需使用教室时,持教室借用申请表(教务处主页常用表格中可下载)提前一天到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办理借用手续,教学管理科根据教学安排,批准是否同意使用。

5、学生若在周末举办活动,应先到教务处登记后,到校园物业服务中心或多媒体教室管理办公室办理借用手续。

6、学生在教室内举办的任何活动,都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7、教室的课桌椅、讲台、黑板、多媒体设备、灯具等设施属学校公共财产,应爱护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搬动或移至室外,不得在墙壁、课桌椅上乱写、乱画。

8、普通教室的设备管理和清洁卫生管理由校园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多功能教室的设备管理和清洁卫生管理由信息网络中心多媒体教室办公室负责,借用人在使用教室时应听从有关工作人员安排。

9、对于未按照本管理办法使用教室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教务处报学校给予相应处罚。

10、本办法于2004年4月修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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